1. 目标
国学大师林语堂:学好英语要记住这几个诀窍
林语堂,中国当代著名学者、文学家、语言学家。早年留学,回国后在北京大学等著名大学任教,1966年定居台湾。1934年创办《人间世》,出版《大荒集》。1935年创办《宇宙风》。1935年后,在美国用英语写《吾国与吾民》《风声鹤唳》《孔子的智慧》《生活的艺术》,在法国写《京华烟云》等文化著作和长篇小说。面对众说纷纭的英语学习理念,林语堂先生有他自己的一套方法。
英文是活的语言,现代通用的语言。凡是学习英文的人务必认定这个目标,学习现代通行活用的英语。这个目标认定,方法才不会错误。若把英文看作死的,固定的语言,将来对于文法,读物,发音都要偏重于迂腐的语汇,拘泥的文法,呆板的读音,结果就所学非用了。
2. 听讲写读四事并重
因为英文是活的应用的语言,所以会话写读都得注意。语言之为物,自身不能存在,必有写者说者欲传达其意象,也必有读者听者由语言之传达吸收作者说者的意思,然后完成语言之功用。语言也必因说者听者作者读者地位或心境之不同而发生变化。
譬如讲文法,以简单的“你”一字为例,这you字,在中文无不译为“你”,但是在语言活用上,你不必you ,you也不必你,因为在实际上,语言与所与语者之间,有身份高低、交情疏密之不同。明白这you 字在实际上之用法,然后可谓懂得you字之意义。中文对非深交的人,总避免“你”字,或称“杨先生”,或称“石甫先生”,而在英文却一律普遍可用you字。
再如英文wife,或通常译为“妻”,然在实用上或等于“夫人”或等于“内子”,或等于“太太”,或等于“老婆”,或等于“女人”;必须知道用wife字之时的条件,然后攫得住wife字之神髓。
以上二例,都证明辞语非抽象之物,能脱离尔我而巍然独存。文章无缠绵,只是作者读者之兴感;诗歌无悲壮,只是诗人墨客之骚情。不有听讲写读,何以有语言文字?假如偏于任何方面,就所学的也无非半身不遂貌合神离之英语而已,最多如看古代美人的肖像,相貌犹存,音容已邈,发生不起恋爱。
再就学习的能率而言,凡遇一新字,必口诵耳闻手写目视,然后容易认得,容易记得。犹如习字之人,不但要多阅碑帖,且必肯研墨挥毫,下实际工夫,才有实际成效。现在中国学生念英文,多犯这种毛病,只肯玩赏宝帖,不肯执笔临摹,结果不能真实领会书法之笔意,且失了习帖上之真正快乐。昔王羲之习字,池水尽黑,有了这样苦工,才是得了此中的乐处。学习英文道理也正如此。
3. 口讲之重要
在听讲写读中,口讲尤为重要,尤其是在初级的时候。这并非说我们学习英文的目标,只在能讲几句英语,实在因为方法上应当如此。
第一,口讲可多得练习,因为口讲是学习的最轻便的方法。如在班上,大家肯讲,每小时总可说十几名英语,对不对且不管,但已确多得练习机会无疑了。如教员令学生在家造句,每课最多交三句,已经有点困难。
第二,文法对不对,全在习惯,造句总是慢慢推敲出来,养不成什么习惯。口讲之妙,在使学习的人在不知不觉之间吸收英文的句法,有一句话,不费心思,脱口而出,初有疑难,久而久之,自能顺口,到了顺口之时,英文句法已在不知不觉之间学来,比写作时算什么主格宾格,强似多多了。
第三,口讲的话都是自自然然说出来,少有堆砌奇字,矫揉造作之弊,因为口讲应答之间,不容你矫揉造作。试将通常社论与名人演讲稿比较一下,就可显然看出这个分别。英文最重自然清顺,写英文必有这口讲为基础,写出来才读得下去,不然满纸都是字典上找来填上的奇语僻字,用上去一无是处。所以概括的讲,英文写作必须以口讲为基础。
第四,文字之有音调,犹如人之有声容,许多诗歌散文抑扬顿挫之妙,都须朗诵才可体会出来。不会读好的人,总不会完全领略此中的妙处。所以口讲的练习,于将来文学之玩昧,也很有裨益。
4. 直接教授法之用处与范围
凡谈外国语教授法的人,都讲到直接教授法。所谓“直接”是外国语直接表示意思,不靠本国语翻译。因此法是小孩学话的法,故又称为“自然教授法”(凡侨居外地直接学外国语,也可谓直接法)。因为抽象观念不易直接表示,故直接法每由具体物件,如衣帽、钟表、耳目五官等教起,故此法又称为“物体教授法”。但是物体教授法范围极狭,臂如教家禽野兽时,不能全数将家禽野兽搬到课室来,所以平常总限于最初的二十课而已。其余须以图画代替实物。或用联想方法表示抽象意义。在此层上,有便有不便。
譬如糖盐可以带到课室来,而甜咸之味,却不易表示,除非由教员表演尝味之神情不可。所以极端主张不用翻译者矫枉过正,常自讨苦恼而已。专重翻译以为练习,固然根本不对,因为翻译时使学者心中时有本国语观念,译入英文,定然不成功,但是在许多解释意义的地方,一二字翻译出来,省却许多周折。再如叫学生译整句的意义,或述其大旨,再令以自然英语译出,是有益无损的;若令字字对译,再使叠字成句,则利少弊多。
例如“快下雨了”一句话,若整句译来,为it will rain soon,可译为it is going to rain now 也未尝不可,因为这译法不背整句的意义。若用字字对译,学生心中必先形成quick come rain already 这么一句,待来改正,已有文法上、习惯上的种种困难了,况且把这四个字如何改,都改不像真正的英语。
5. 注重仿效与熟诵
学习英语唯一的正轨,不出仿效与熟诵;仿效即整句的仿效,熟诵则仿效之后必回环练习,必使能顺口而出而后已。凡能依这方法读英文的,无不成功,而且这极容易,真是学习英语的康庄大道,其应用远超出于物体教授法之上,初级高级都可适用。须知小儿学语神速之秘诀,也不过仿效与重叠练习而已。这是与旧式以文法入门的方法,根本相反。
譬如文法第一课说,a是indefinite article,the是definite article,但知道这有什么用处?a、the二字的用法与省略,一百个留学生中没有五个人能有十分把握,可见所讲文法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。旧式的文法家以为下定界说,指出造句的楷则,叫学者按这楷则字字照填,便可成句,实在完全是梦呓。不但这方法极迂腐难行,就使按规则填好,也未必是顺口的英语。
学者最要的警语,是少用堆砌工夫,学时必整句吞下去,再整句吐出来,其文必顺,其音必正,句法必通,用字必当。若凭字字译成英语,再依文法规则慢慢叠成句读,必一无是处,劳而无补。
例如以上“快下雨了” It will rain soon一句只须整句念好,三数次已可成诵,文法关系,暂时都可不管,只把这句法吸入脑中,不但再出口时可保无误,下次要说It will clear up soon. It will stop soon. He will come soon. You will die soon. 心中早有此句的模范,不期然而然,说出都能合于正轨。
所以学者最要二事:
1)凡学英语,必学整句,不觉中将其句法音调整个吸入。
2)每日选二三句,回环熟诵,此数句读音必正,出口必熟。如此半年,操英语能力必大进。
《21世纪英语教育》综合整理。
内容来源:网易教育。
图片来源:网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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